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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06年考研复试通知

发表时间:2024-07-24 10:30:12 来源:网友投稿

复试时间定于2006年4月26日-4月28日,届时请携带有关证件前来我院参加体检及复试。逾期不予办理补考手续。无故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考虑录取。

复试有关事项:

一、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继续采取差额复试的方法,复试比例约为1:

1.2(即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

1.2)。

二、专业课(音乐学各方向)和专业基础课二(音乐学各方向除外)为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口试及英语听力口语的满分均为100分。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和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参加复试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复试通知书 4)政治审查表 5)本科学历证书原件 6)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本科阶段成绩单 7)所报考研究方向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注: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我院将在录取前与其定向或委托单位签订合同)

五、体检费:85元

六、4月24、25日16:00之前持本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到我院卫生科办理体检手续。

七、复试费:

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交加试费200元)

考生必须于接到复试通知之日起,至4月25日17:00前持第四条中所列材料、证件到我院研究生部办理资格审核及缴费手续,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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