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会计考试 > 上个月未抵扣忘记做进项如何写会计分录?

上个月未抵扣忘记做进项如何写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5-28 00:31:10 来源:网友投稿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对于上个月未抵扣忘记做进项,可以这样做分录:

继续做留抵处理,待以后有销项时继续抵扣。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