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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核心知识点——第二章(四)

发表时间:2024-05-28 00:55:12 来源:网友投稿

小赵老师(17年经济法基础授课经验)手动版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合法会计机构的形式:

(一)有机构有人员

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二)无机构有人员

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指定会计主管

(三)无机构无人员

委托合法的中介结构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机构需要依法取得代理记账的资格。

常见代理记账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许可证的代理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就是企业自己依法核算、监督的业务范围。

代理记账中的权利义务提醒两点:1.委托人(企业)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2.财务会计报告由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企业)签名盖章。

三.会计岗位的设置

合法的会计岗位设置方式: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设置限制: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简单说,不相容的职务分离。

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特别提醒:会计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属于会计岗位。

四.会计人员的回避

实行回避制度的单位类型: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回避的制度:1.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总结:相邻回避。

五.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1.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

(二)会计工作的禁入规定

与会计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与会计职务有关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三)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职称:助理会计师(初级资格、考试)

中级职称:会计师(中级资格、考试)

副高级职称:高级会计师(高级资格、考试+评审)

正高级职称:正高级会计师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不论是否持证,均需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2/3。

(五)总会计师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

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职权重叠的副职。

2022年1月30日星期日7:07 四川广元昭化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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