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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级往来的会计核算

发表时间:2024-05-28 08:43:53 来源:网友投稿

与上级往来的核算如下所示:

从上级财政借入款或体制结算中发生应上交上级财政款项时,借记“国库存款”或“上解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转作上级补助收入时或体制结算中应由上级补给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补助收入”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本级财政欠上级财政的款项;借方余额,为上级财政欠本级财政的款项。

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年终未能结清的余额,结转下年。

本科目是往来性质的科目,如发生借方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以负数反映。

有基金预算往来的地区,可按资金性质分设明细账。

【例1】江苏省淮安市财政局向省财政厅临时借入无偿资金200000元,已入库。根据市财政“预算收入日报表”,编制会计分录:

借:国库存款 200000

贷:与上级往来 200000

【例2】江苏省淮安市财政局向省财政厅归还临时借款150000元,编制会计分录:

借:与上级往来 150000

贷:国库存款 150000

【例3】经省财政厅批准,江苏省淮安市财政局将原从财政厅借入款200000元转作对该市的补助款。根据有关批文,编制会计分录:

借:与上级往来 200000

贷:补助收入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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