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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会计分录(财产清查)

发表时间:2024-05-28 20:33:26 来源:网友投稿

1、财产清查是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对本单位各项财产物资、现金的实际盘点,以及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往来款项的核对,查明某一时点的实际结存数与账面余额数是否相符,即账实是否相符。

2、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和对象划分,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划分,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3、财产物资实物清查的方法通常有两种,即实际盘点法和技术测算盘点法。

4、对委托外单位加工、保管的财产物资,租出的包装物、固定资产等,可以按照有关账簿的账面结存数,通过信函等方式与对方进行核查,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5、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各种应收、预收、预付款项。

6、往来款项的清查,采用与对方单位或个人通过对账单核对账簿记录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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