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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哪些会计岗位工作

发表时间:2024-07-07 08:08:51 来源:网友投稿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包括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出纳工作作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岗位,有着专门的操作技术和工作规则。凭证如何填日记账怎样记都很有学问,就连保险柜的使用与管理也是很讲究的。因此要做好出纳工作,一方面要求经过一定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掌握工作要领,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工具,做一个合格的出纳人员。恒企教育是专业的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理念是教给学生做财务的技能,更要教授学生做人的原则、做事的方法、成功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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