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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成本法下发出材料的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7-07 22:28:01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在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材料时,购入材料时按实际成本计入“材料采购”科目:

计划成本法下发出材料的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验收入库后按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两者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中核算: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或)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节约成本差异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超支成本差异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这里和实际成本法来对比一下,商业企业和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的工业企业,购入但尚未入库的材料时:

借: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实际成本)

贷: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由此可以得出,“材料采购”和“在途物资”核算的内容是相同的,都是企业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只是分别在不同的核算方法下使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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