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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会计出纳能一个人担当吗

发表时间:2024-07-08 16:42:12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出纳不能由一个人担当。

首先法律有明确规定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其次从公司管理角度考虑,会计出纳一个人担当有严重财务风险,当现金收支与账务都由一个人担任时,没有互相牵制监督,自己收支自己入账,极易造成人为入账改变用途甚至金额,造成贪污行为。而这也是会计法明确规定的原理之一。

所以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两人担任。

如果公司小需要精简或优化各岗位,则建议设专职会计一名,出纳由其他人员兼任,由会计指导完成收付款及日记账登记工作。另外会计本身也可兼任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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