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一般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这几个科目:
1、计提工资及单位承担的社保费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工资等税前工资金额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税前工资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税前工资金额
贷:银行存款实发工资金额
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个税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3、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单位承担社会保险费金额
贷:银行存款
4、缴纳个税时:
借: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代扣个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代扣个税金额
会计科目是什么?
(1)会计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和成本类会计科目五大类。
(2)会计科目按其隶属关系,可分为总账科目、子目和细目。
在实际会计处理过程中,对于某些会计科目如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还需进一步了解其详细信息。如原材料必须知道它的种类、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这些就需在原有科目下再根据用途和需要具体设置细目,这就有了总账科目、子目、细目等。
总账科目又称总分类科目或一级科目,它是总括地反映各会计要素的科目。细目又称明细分类科目或三级科目,它是详细地反映各会计要素的科目。有的总账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较多,还可在总账科目和细目之间设置子目。子目又称二级科目,是对总账科目的进一步分类,而细目是对子目的进一步分类。例如工业企业可在原材料总账科目下设置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包装物、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等子目,然后再依据材料规格、品种或型号等设置细目。
目前在我国实行的是统一的会计制度,这种制度的典型特征就是由国家规定统一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财政部已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的会计科目和名称如图
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科目由三部分组成,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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