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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发表时间:2024-07-09 13:01:42 来源:网友投稿

1、ABCD。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不可以设基本户的为:1.个人2.单位非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2、ABCD。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3、ABCD。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责任,两者联系密切。主要表现在:

  1.两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在规范会计行为中,我们不可能完全依赖会计法律制度的强制功能而排斥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化功能,会计行为不可能都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不需要或不宜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的行为,可通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来实现,同样,那些基本的会计行为必须运用会计法律制度强制规范。

  2.两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同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

  3.两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最初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就是对会计职业行为约定俗成的基本要求,后来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吸收了这些基本要求,便形成了会计法律制度,可以说,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4.两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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