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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被投资企业分来的利润如何做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7-09 13:48:50 来源:网友投稿

收到被投资企业分来的利润,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利的增加,贷方登记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扩展资料: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本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该科目核算。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股利数,贷方登记收回的股利数,余额在借方,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其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增设了“应收股息”科目。小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也作为应收股息核算。

“应收股息”科目的借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增加数额,贷方登记应收股息的减少数额,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小企业尚未收回的股权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债权投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应收股息”科目核算。

与此不同的是,行业会计制度原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这部分内容,而《企业会计制度》在“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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