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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至沈阳会计证转移手续

发表时间:2024-07-09 18:26:51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执行属地化管理,要么你是沈阳人(看身份证住址),要么在沈阳工作(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地址),现在政策放宽,在沈阳念书也可以调入沈阳。

  下边是详细的调入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流程及手续

  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1.到调出方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调出(具体事宜请向原证书所在地财政部门咨询)。

  2.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调出方财政部门签章的《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省内调转没有此表),到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调入审批、盖章,领取《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核查登记表》,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二、四全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5:00)及周三、周五上午9:00至11:00。

  沈阳市财政局地址: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市委西门对面);电话:22873740;

  3.持下列手续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落会计档案关系。

  (1)按规定如实填写《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核查登记表》。(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领取)

  (2)沈阳市财政局签章的《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省内调入没此表);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认证手续);

  (6)最高等级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个人信息页、证书编号页);

  (7)2007、2008、200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条码(或签章)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外省调入,证书上没有任何记载的,应由调出方会计管理机构开据财政部门盖章的培训证明。

  (8)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个人信息页、证书编号页);

  (9)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有工作单位的执证人员,应在《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核查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提供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持证人员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和所在会计工作岗位的证明、③会计行政职务聘任文件、④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①-④项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11)省外调入,身份证为一代身份的,需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宽114*高156,存储为“身份证号.jpg”。

  (12)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就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复印件、工作证明一式一份,一律使用A4纸。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地址:和平区七纬路10号(沈阳市公安医院对面);

  咨询电话:22704418、22703418拨“0”转人工。

  问题补充的回答:

  --!锦州没有会计中心,貌似锦州财政局会计处管这些事情。

  继续教育问题非常简单,你在那学习完的去那要贴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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