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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会计凭证摘要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07-10 03:21:24 来源:网友投稿

债权转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向第三人转移的行为,发生转让债权,应该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债权转让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债权转让需具备哪些条件才有效?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合同法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主要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作为合同的内容,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2、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3、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通知的行为既可以由受让人持其与债权人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人出具的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也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两种通知的法律效力应同等。

债权转让的特征

1、债权转让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则意味着债权让与合同成立;

2、债权转让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

3、债权转让属于处分行为。

还借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写?企业因资金紧张发生借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时除了要处理收到借款问题,也要处理归还借款的问题。对于归还借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还借款分录处理

取得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期末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归还短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归还已经预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没有预提,直接支付)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归还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应付利息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借款的种类有哪些?

1.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2.按机构对贷款有无担保要求,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3.按企业取得贷款的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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