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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武夷山的会计证如何调转到厦门

发表时间:2024-07-10 04:53:59 来源:网友投稿

一、南平市和厦门市均属于福建省,在同一省级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会计证的调转不需要办理转出手续,可直接持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厦门市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市、区财政部门)办理调转登记。

二、依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1、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自管辖范围内发生变化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登记。

2、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跨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管辖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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