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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教育费附加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1 05:26:15 来源:网友投稿

  印花税和城建、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是根据上月的增值税额计提的,应进入上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管理费用,一般是月初交纳的税金是上月的,假如你不先计提,而是直接按交税单据进入当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或费用,会造成利润不是当月的实际数字,所以要每月末计提,次月缴纳!

  分录:

  计提辅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增值税额x7%,县城是5%)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x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x2%)

  借:管理费用-水力建设基金

  贷:应交税费—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额x1%)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销售收入x0.03%)

  交税时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水利建设基金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再就是,按现在的财务规定,附加税费都是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没有其他应交款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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