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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发工资比计提工资多如何做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7-11 08:27:52 来源:网友投稿

1、是计提的工资大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红字

2、是计提的工资小于实发的工资,分录应做成: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扩展资料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属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也不用再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扣除时间为实际发放的纳税年度。所以即使企业计提了职工的工资,但是没有发放,也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未实际支付的费用,注意这要在权责发生制的前提下来做,不能随便预支账款。

2、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计算、提取有关的准备(比如某些货品要留存,或者减值)。

3、预估某些应付账款是多少,记入账内。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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