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做过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后什么时候交给会计保管
出纳负责做收付款凭证,凭证后需要贴附原始凭证,并登记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日记账,一般月末要将会计凭证交付给会计,原始凭证是随会计记账凭证粘贴在一起转交给会计的,不会单独保管原始凭证。一般是出纳做过的记账凭证经过有关人员的审核通过后就交给会计人员了。
现金出纳员完成自己的记账使命后,就将凭证转移给下一道记账人员,就对这个问题狭义来讲现金出纳员不保管凭证。
现金出纳员将已经登记后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以及银行单价后的收款、付款凭证按照时序转交给记账员(如果单位没有记账员就由现金出纳员代管);记账员也是按照时序将现金出纳员给的原始凭证归类编制记账凭证,同时登记涉及的有关明细账;
记账员将已经登记后的记账凭证随时转交给主管会计,主管会计将已经接收的记账凭证编制汇总凭证登记总账,然后将所有凭证依次装订成册,月末或季末或年末主管会计按照相关账簿的登记的数字编制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收益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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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必须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3、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4、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相关要求同原始凭证。
5、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6、记账凭证上,必须有填制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的签名或盖章。对于发生的收款和付款业务必须坚持先审核后办理的原则,出纳人员要在有关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上签章,以明确经济责任。
对已办妥的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出纳要当即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或漏收漏付发生。
7、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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