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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出纳,交接原始凭证,有什么手续

发表时间:2024-07-11 09:17:22 来源:网友投稿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扩展资料:

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1、在企业或是公司内,或多或少的都需要一些流动的现金,在交接时,切记写清楚,收到的金额是多少,做一个备忘。

2、现金:这个帐目一般是针对企业的总额,总款项,切记注意查看与详细知道明细,是直接关乎到企业的一个基底,一般会有账本的,在交接时,切记做一个记号。

3、应收项:是公司的运营最要注意的一个帐目,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收入与月结,季度或是年末结算的一个重点帐,交接时,要注意外围还有多少,都要罗列到自己日常工作薄中。

4、在交接时,有相应的资料,切记要核实好后再进行交接过来,关系到日后的结算与款项支出与收入的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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