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会计考试 > 07年注会教材中的两个会计问题

07年注会教材中的两个会计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2 12:32:27 来源:网友投稿

你好。

关于问题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

1、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2、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出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配为实现融资收益时,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率。

3、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因此题中租赁期开始日初始计量的正确会计处理应当为: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3100000元

贷:银行存款100000元

贷:融资租赁资产2600000元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400000元

此时资产负债表“长期应收款”项目余额应为2700000元(3100000–400000),等于租赁物公允价值与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即初始“租赁投资净额”。

但是在确认之后各期的租赁收入,即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及初始直接费用时,会计核算将发生问题。比如第一年,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当年应确认的融资收入为147420元(2700000*5.46%),但是,无法相应分拆摊销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和初始直接费用两个较为客观的金额。缺少金额的会计分录: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租赁收入147420.00元

在题中CPA教材中,索性将初始直接费用作为扣减项目计入“未实现融资费用”科目,即不改变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收款”项目的金额,又有效地解决了上述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及初始直接费用的难题。因此出现了教材中的如此做法(它只是将初始直接费用由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转为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由于两者为备抵科目,因此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列示金额)。应当说这种做法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但是符合准则的制定原则。

另外在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中,对于题中业务有另外一种做法,相比较而言,题中CPA教材的做法更为妥当(根据题中提供的信息判断)。

至于究竟应当如何更好地进行题中业务的会计处理,还需关注财政部相关规定的出台。至于CPA考试,建议还是以教材内容为准。

关于问题二。

题中CPA教材中所说的“在当期合并财务报表中不需要将已经抵消的提取盈余公积的金额调整回来”,就是指在编制股权投资抵销分录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不要求再像以前那样、编制补提回已抵销的、子公司自身提取盈余公积的调整分录。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