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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定金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发表时间:2024-07-12 20:19:57 来源:网友投稿

订金属于“预收账款”会计科目。是负债类科目

收到订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xx公司

订金转货款

借:应付账款----xx公司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适用于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扩展资料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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