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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能力评价会计原则

发表时间:2024-07-12 20:48:31 来源:网友投稿

  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由于参与企业利益分配主体的立场不同,必然会形成不同的会计确认和计量要求。参与企业利益分配的主体,按其利益诉求整体上可以分为三个主体:政府、出资者、经营者(含员工)。正是这三个主体的利益诉求不同,从而形成了三种不同的会计确认和计量要求。

  

  一、政府、出资者、经营者利益诉求的差别与会计目标

  

  企业是由四个主体提供四种要素才能真正开展经营活动、产生企业收益。其中政府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环境要素,包括为企业提供公共产品以及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公平的社会和市场秩序;所有者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物质要素,也就是经营的手段和经营的对象;经营者为企业运行提供决策要素,通过经营者的决策可以将企业的内部资源与外部环境有效的结合起来,形成供求关系。通过经营者的决策可以将企业内部资源有效配置,进而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员工为企业运行提供执行要素,通过员工的执行,使得经营者的决策变成现实。一个企业离开这四个主体提供的四种要素就不可能进行经营活动,也就不可能取得企业收益,当然就不会存在四个主体的收益分配问题。尽管企业取得收益是四个主体参与分配的基础,但是离开了企业收益的确认和计量,企业的四个主体就无法知晓企业到底取得了多少收益,从而失去了分配的依据。所以企业收益分配存在两个前提条件,一个是企业必须取得收益,二是企业的收益能够被真实可靠的确认和计量出来。由于企业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是客观见之于主观的过程,它既以客观为基础,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客观。这就决定了四个主体在进行企业收益的确认和计量中因其主观的利益诉求不同而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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