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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计的税务处理

发表时间:2024-07-13 04:18:53 来源:网友投稿

博鹏会计老师解答一、国税:

1、每月月初10日前,根据上月末计算应交纳的增值税,进行纳税申报。

2、如果上月没有增值税,也要在月初10日前进行无税申报。

3、每季要对所得税进行纳税申报。在季末下月初的15日前申报。

二、地税

1、每月月初10日前,根据上月末计算交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进行纳税申报。

2、如果上月没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要在月初10日前进行无税申报。

3、每月月初7日前,根据上月计算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还是手工申报,你可到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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