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年限分为多少年
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1.原始凭证15年2.记账凭证15年3.汇总凭证15年4.总账15年(包括日记账)5.明细账15年6.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7.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8.辅助账簿15年9.月、季度财务会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永久(包括文字分析)1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15年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14.银行余额调度表5年15.银行对账单5年扩展资料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属于单位的重要经济档案,是检查企事业单位过去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每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可以检查一个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在会计资料中有无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会计档案还可以为国家、单位提供详尽的经济资料,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因此法律主要依据是《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局会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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