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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会计人员的处罚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4-07-15 00:33:31 来源:网友投稿

偷税漏税对会计人员的处罚是什么?会计人员的一项工作就是帮企业处理各种税务问题,如果企业有偷税漏税问题,被税务机关发现,会计人员需要承担责任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关于偷税漏税的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漏税对会计人员的处罚

逃税罪中的单位犯罪,需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如果财务会计人员在案件中参与程度较高,其在单位犯罪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并且主观上具有犯罪的犯意。就会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漏税如何处罚?

通常情况下漏税是因为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工作粗心大意等。漏税与偷税在性质上就存在差别,漏税属于并非故意,因此处理也有所不同。税法规定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要按日加收滞纳金。

发票偷税的表现包括>1、不开具发票。比如在餐饮娱乐场所消费后向其索要发票时,对方常常以“发票用完了,还没去买”等借口想方设法搪塞、拖延不给发票;

2、串用发票。有些企业领用多种发票,经营多项业务,通过降低税率,高税低开,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3、代理开具发票。正是由于有经济利益的诱惑、税源经济的驱使,各种“开票公司”才能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代理开具发票信息;

4、虚开发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发票并在税前列支,或抵充个人薪金发放,是很多企业惯用的伎俩。

偷税漏税是指什么偷税漏税,其中,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有意少报、瞒报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经营利润;有意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小应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涂改、销毁账册票据或记账凭证等。

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章行为。如由于不了解、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因工作粗心大意,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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