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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怎么做

发表时间:2024-07-15 17:36:37 来源:网友投稿

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

银行发放转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单位存款”等科目;

银行按规定计算应收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实际收取利息时,借记“单位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或“利息收入”科目。

到期借款人偿还贷款时,借记“单位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应对转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对于不能收回的转贷款应查明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呆账损失的,应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贷款损失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本科目按转贷款种类及借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发放的转贷款。

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发生的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按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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