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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汇结汇的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7-16 22:56:29 来源:网友投稿

收汇分录:

借:银行存款-待核查户15000*月初汇率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款15000*月初汇率

结汇分录: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实际结汇金额

贷:银行存款-待核查户8000*月初汇率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除采用信用证结汇外,其它付款的汇款方式一般有汇付和托收,其中汇付包括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票汇(DEMANDDRAFT(D/D))、信汇(MAILTRANSFER(M/T))等方式,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现在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

扩展资料结汇方式是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通过银行收结之外汇的方式。结汇方式代码分为汇付,托收,信用证和其他。

1.汇付包括:

(1)信汇:买方将货款交给进口地银行,由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邮寄出口地银行,委托其向卖方付款。

(2)电汇:进口地银行应买方申请,直接用电报发出付款委托书,委托出口地银行向卖方付款。

(3)票汇:买方向进口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迳寄卖方,由卖方或其指定的人持票向出口地有关银行取款。

2.托收包括:

(1)付款交单(D/P):指卖方托收时指示托收行,只有在买方付清货款时才交出单据。

(2)承兑交单(D/A):指买方承兑汇票后即可取得单据,提取货物,待汇票到期时才付货款。

3.信用证(L/C):信用证是银行在买卖双方之间保证付款的凭证.银行根据买方的申请书,向卖方开出保证付款的信用证,即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银行就保证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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