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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的奖惩

发表时间:2024-07-16 23:02:50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是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一项职责。各单位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一定的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于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账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证。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证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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