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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流程

发表时间:2024-07-17 03:07:5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吉林省长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登录吉林省会计网,在“操作窗口”栏目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点击“证书申请”按钮,凭身份证号进入申请网页,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后打印《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在表的左下角(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派出所盖章;学生可到学校或系里盖章)。

2、现场受理确认。持下列材料到长春市财政局办公楼C座二楼会计服务大厅办理确认。

(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6个月内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同版)

(4)非本人亲自办理的,需出示《委托书》1份(样式附后),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领取新证书。持现场确认时发给的《受理通知单》和身份证,按照《受理通知单》确定的日期,到服务大厅领取证书。

二、说明。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

1、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领取证书的具体流程按报考当地的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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