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会计考试 > 我(会计)试用期内辞职,公司迟迟不放人,该怎么办呢

我(会计)试用期内辞职,公司迟迟不放人,该怎么办呢

发表时间:2024-07-17 05:39:48 来源:网友投稿

试用期直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企业扣押你工资是违法的。

员工辞职企业无权拒绝,并且企业得将工资结清给员工,如果企业扣押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