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会计考试 > 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

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

发表时间:2024-07-18 15:57:47 来源:网友投稿

1、新准则下,一般待摊费用可计入“预付账款”,预提费用可计入”衣服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预提费用”里的内容,如果有确凿证据需要预提的,只能记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了。首次执行日的“预提费用”余额,如果符合负债的定义,则转入相应应付款项,如果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则只能核销了按照前期差错更正原则处理。

2、新准则“待摊费用”里的内容不能再待摊,只能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余额似乎只能计入首次执行日当期损益了

3、个人认为不一定非要跟着新会计准则走,会计政策经常变,你永远也跟不上,只要大的东西没有问题,就没有必要改,假如老准则跟着新准则走的话,最好是全部,不能单独想改哪个就哪个那样还不如不改,且金额过大的话还要在会计报告附注中列明,很麻烦的,假如没有大的影响,非要改的话,还是按原来的吧……

4、祝你好运!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