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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发表时间:2024-07-18 21:24:13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按照刑法规定,所有的企业对于会计的凭证和账簿以及财务会计报告都是有保存义务的。如果有企业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隐秘,那么就触犯了隐秘,财务会计报告罪将会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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