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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过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和分级

发表时间:2024-07-19 15:31:45 来源:网友投稿

  第二节预算会计的组成与分级

  一、分类:

  根据国家预算组成体系与分类,预算会计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事业单位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参与总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基建拨款会计,以及预算收入征解会计等。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

  1、G:P4

  是政府各级财政部门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

  2、体系:

  国家财政部设立中央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省级(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厅(局)设立省级(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总预算会计,市(地、州)财政局设立市(地、州)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县(市)财政局设立县(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乡(镇)财政所设立乡(镇)级财政总预算会计。

  三、事业单位会计

  是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

  主管单位会计

  二级单位会计

  基层单位会计

  四、行政单位会计

  是各级行政机关及接受国家预算拨款的单位用来核算、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的会计。

  主管单位会计

  二级单位会计

  基层单位会计

  五、事业、行政单位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关系

  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与财政总预算会计有着直接的紧密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单位财务收支是同级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预算核拨的事业费、行政经费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是同级事业、行政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

  2.在缴拨款中有着直接的联系。

  3.各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平时要向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编制月报或季报,年终要编制年报。

  4.事业、行政单位作为会计主体,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必须接受同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管理与监督,执行本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

  了解国有事业和行政单位会计的分级,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总会计的分级与国家预算管理相适应。中央财政部设立中央总预算会计;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设立省总预算会计、设区的市(自治州)财政局设立市(州)总预算会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财政局设立县总预算会计;乡、(镇)财政所设立乡(镇)总预算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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