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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往来对账函必须要回复吗

发表时间:2024-07-19 17:04:31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师事务所发的往来对账函,没有法律效力,不是必须回。但应尽量配合。

不过既然你们做的是收入,那么对方就不应该挂往来。要回复就说明不符事项附加说明,说明收入项目,不欠对方款项。

会计师事务所不是执法主体,回不回复,均没有任何法律责任。只是对你的客户进行审计,发函只是为了证明你客户的账务的真实情况,和你无关。它既不起对账作用,也不起催款作用。这样的函件会发很多,回复的不是100%,总有不回的。

不回复算是不承认往来对账函还是默认会计师事务所的对账函?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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