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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

发表时间:2024-07-20 07:08:49 来源:网友投稿

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全面性: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其设置应能保证对各会计要素作全面的反映,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具体地说应该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的若干会计科目,不能有任何漏洞,要覆盖全部核算内容

简要性:会计核算的目标就是向各方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他们的判断、决策需要。一方面会计科目的名称要明了,代表了经济业务的主要特点,使人易懂;另一方面,不同的信息使用者。

稳定性: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连贯性、可比性,便于在不同时期、不同行业间的会计核算指标的分析和比较,提高会计信息的有效性,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宜经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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