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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方分别表示会计要素中,会计哪个科目的增加或减少

发表时间:2024-07-21 00:48:48 来源:网友投稿

借贷方分别表示会计要素中,增加或减少情况是:

(1)资产类、费用类科目增加记“借”,减少记“贷”

(2)负债类、收入类、所有者权益、利润类科目增加记“贷”,减少记“借”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第一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又必然要记录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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