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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里的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有什么区别

发表时间:2024-07-21 01:15:31 来源:网友投稿

一、做账不同:

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钱为依据。当月收到钱就算当月收入,当月付出钱就算当月支出,不会考虑收入和支出是不是应当属于当月。

权责发生制则以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为依据。属于当月的当然算当月,不属于当月的收入或支出,即使当月收到了或支出了也不应该在当月体现。

二、含义不同: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适用性

权责发生制在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时有其合理性,几乎完全取代了收付实现制;但在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却有其局限性: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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