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什么
(l)岗位责任制。
会计电算化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工作岗位包括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和数据分析等。
(2)操作管理制度。
操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①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②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会计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③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④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3)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①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②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
③对正使用的会计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等要有审批手续;
④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
⑤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4)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以书面形式保存的会计数据。
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由专人负责;
②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重要的会计档案应有备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③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
④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5年。
一、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
新修订的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10种软件侵权行为的存在形式,分别涉及对软件著作权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侵害,概括地讲,软件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剽窃。剽窃是指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或姓名)并发表或者登记。
2、非法复制。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的行为。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这种侵权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软件侵权行为,危害性十分明显,也最为公众熟知。
3、擅自使用。擅自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比如一个企业未经授权在其内部计算机使用系统中安装和应用他人软件;又如,擅自修改、翻译、注释他人软件并进行市场推广,并追求非法利益。
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一般情况是计算机硬件以及系统软件生产商、分销商或零售商为了推销其生产、经销的硬件或软件,未经授权在其硬件中预装软件或者在销售系统软件中搭售、免费搭送他人软件。
5、擅自转让。擅自转让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特别是具有一定软件开发能力和声誉的生产商将他人软件剽取后直接署上自己的名称对外发表和销售,更具有隐蔽性和侵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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