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会计考试 > 新会计制度下,企业接受捐赠如何作会计分录

新会计制度下,企业接受捐赠如何作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7-21 06:30:49 来源:网友投稿

1、接受时:按新会计准则(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接受捐赠是指企业接受国内外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予的各类固定资产,入账时应以有关发票或参照市场同类固定资产,加上应由企业负担的费用等资料确定其价格;

如捐赠的是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还应估计其新旧程度,按其净值记入“资本公积”账户,“资本公积”账户是所有者权益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

扩展资料:

一、税法关于接受捐赠的相关会计规定:

1、2008年1月以前,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将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金额较大,可以分5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2008年1月1日以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自愿和无偿给予的货币性或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应当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编制会计分录时的格式:

1、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2、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3、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