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目前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问题:
1、公允价值难以确定。在我国众多会计要素要想在资本市场上找到可供观察的交易价格实属不易,这也正是我国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处所在。由于公允价值的确认没有合适的方法,因此这种计量模式暂时无法大面积推广。
2、合并商誉的确定及其减值测试存在缺陷。我们知道合并商誉即购买价格与所占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虽然购买价格可以直接确定,但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不甚准确还是会造成合并商誉的金额未必准确。
建议:
1、建立完善具体的可操作规范标准,严格控制权益结合法的使用,避免企业滥用权益结合法操纵利润,产生会计核算巨大漏洞,造成会计信息提供失真。
2、逐步取消权益结合法,采取国际会计准则通用的购买法。
3、逐步完善公允价值的使用条件,对企业公允价值选择进行理论指导,避免企业对公允价值的主观臆断和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蓄意造假。
解决办法:
1、购买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方法,所谓购买法,是指将企业合并视为一家企业购灭另一家或几家企业的行为。
这种方法将企业合并视为一般的购买交易行为,即对买方取得的资产或承担的负债按取得成木入账,各项资产、负债的取得成本就是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在这种方法下,不需要对参与合并的具他相关企业的会计记录进行调整,因为他们的资产、负债也都已经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权益结合法
我国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指出,参与合并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称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
所谓权益结合法,是指将企业合并视为参与合并企业为了继续对合并后实体分享利益或分担风险,而联合控制他们的全部净资产或经营活动的一种处理方法。该方法将企业合并视为一种股权交易行为。权益结合法对参与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其原来的账面价值计价,不涉及商誉或负商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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