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会计考试 > 2020初级会计职称实务考试重点:工资薪金所得

2020初级会计职称实务考试重点:工资薪金所得

发表时间:2024-07-21 20:35:50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实务是难度最大的科目,并且会考察的重点也是繁杂的,需要我们一点一滴进行积累,随着考试时间的逼近,我们一定要把其中的考试重点进行全面把握,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0初级会计职称实务考试重点:工资薪金所得,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基本规定(因任职或者受雇、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不与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常考)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5)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不征个人所得税。

2.特殊规定

(1)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

①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②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男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③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

(2)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缴费:

①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I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

②个人根据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以上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运营: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领取: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

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2020初级会计职称实务考试高频考点有很多,所以我们一定学会总结最好是建立知识框架,一步一步进行考察重点的填充,这样做的话,相信临近,你会收获很多的,加油!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