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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辞职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22 00:47:40 来源:网友投稿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你已经在该公司就职、工作,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可以适用相关劳动法律。你的情况可以寻求政府人事部门的帮助,打电话给人事局或者到人事局网站提交资料,一般人事局热线是12333。

另外根据规定,用工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到满一年止,需支付双倍工资。一般提前30天写辞职信就可以了。写辞职信之后,如果老板不同意,让他在上面写明意见,作为以后给政府部门提交的证据。先跟老板说明利害关系吧,实在不行只能找人事局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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