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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法人可以办个体户吗

发表时间:2024-07-22 05:11:53 来源:网友投稿

法人和会计能一个人吗?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节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

一、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不具备实行会计核算条件的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代理记帐.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6、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三、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四、根据单位实际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往来核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另外:《会计法》明确规定企业法人或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信息资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因此小公司法人如果符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可以兼财务主管,否则不可以.

公司法人可以任公司出纳吗?

公司法人是可以兼任出纳.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综上所述在一些小公司里,部门人员还不健全的时候,如果法人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且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是可以兼任财务主管的.如果说法人不具备会计主管的条件的话,法人是不可以兼任财务主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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