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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取的是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请问怎么办理继续

发表时间:2024-07-25 16:45:33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继续教育对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持有会计证的小伙伴以及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小伙伴都需参加继续教育,详情如下: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

同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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