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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以预算会计核算为准吗

发表时间:2024-07-25 17:53:16 来源:网友投稿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的会计核算会计处理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所得税处理

因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是相同的,企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对企业所得税没有多大影响,可基于流转税处理的结果进行所得税处理.

其他收入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税法上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

2、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自愿和无偿给予的货币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税法上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未作为收入处理的,应调增收入总额.

3、企业资产溢余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企业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在税务处理上都应计入收入总额,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偿债,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税法上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企业未作为收入处理的,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应作为视同销售收入.

5、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以上收入会计处理上即使作为收入处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都应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怎么做?整体上来说根据小编老师阐述的内容可知,在会计处理上最好是将销售商品和劳务服务的收益分开来处理,如果不能够分开处理的话,可以按照销售商品来统一处理;如果你们看完上文汇总的资料后对此内容解读有什么问题,欢迎来本网站进行搜索学习.

代理业务资产的会计处理代理业务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业务进行的和受托贷款等.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方式受托代销的商品,可将本科目改为1321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资产管理类别(如定向、集合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贷款对象,分别成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业务资产的主要.

(一)企业收到委托人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贷记代理业务负债科目.

(二)以代理业务资金购买证券等,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客户、吸收存款等科目.

将购买的证券售出,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客户、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卖出证券应结转的成本,贷记本科目(成本),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客户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比例计算代理业务资产收益,结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企业的收益)等科目.

(三)发放受托的贷款,应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吸收存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回受托贷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

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受托贷款收益,结算已实现未结算的收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企业的收益)等科目

(四)收到受托代销的商品,按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

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计算代销手续费等收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清代销商品款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什么是代理业务资产?

代理业务资产科目是用于核算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如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受托贷款等.企业(证券)的代理买卖证券、代理承销证券、代理兑付证券另设科目核算.企业受托代销的商品,可将本科目改为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应当按照委托单位、资产管理类别(如定向、集合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贷款对象,分别成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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