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会计考试 > 购物卡消费会计分录

购物卡消费会计分录

发表时间:2024-07-26 01:43:14 来源:网友投稿

购物卡消费会计分录1.公司购卡时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预付卡xx万贷:银行存款xx万提醒:取得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2.公司持卡消费时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来列支科目)贷:其他应收款--预付款提醒: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帐;购物卡入账有什么风险?1.首先金税三期系统会第一时间监控到你公司购买了100张大面值的购物卡,用来干什么?对于突然异常增加的大额费用容易带来预警评估的风险!2.其次该项费用并未实际发生,存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风险;3.再次购买的购物卡若是用来发放员工的,属于福利费,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4.同时若是购买的购物卡若是用来送礼的,属于业务招待费,更存在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并且还有涉嫌商业贿赂、行贿受贿的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