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会计考试 > 关于固定资产抵税问题的会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抵税问题的会计处理

发表时间:2024-07-26 06:44:12 来源:网友投稿

不对

首先你要明确,增值税条例要求的视同销售的必须计销项税。

八项包括,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其次固定资产可以抵税,是指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非消费税应税项目的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认证。注意是外购的。

如果你购入需要安装的动产(如机器设备),过程中领用了外购的材料,这些材料的进项税不需要转出。

如果是不动产,房屋建筑物,不是增值税应税项目,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抵的,只能进项税转出或计销项。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