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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余额规律

发表时间:2024-07-26 08:13:35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科目余额方向是由会计科目的性质和用途决定的。

1、对于每一个账户来说期初余额只可能在账户的一方,一般资产类(成本类)账户期初余额在借方,负债、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期初余额在贷方。损益类账户一般没有期初、期末余额。

2、如果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方向相同,说明账户的性质未变。如果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方向相反,则说明账户的性质发生改变。

比如:“应收账款”是资产类账户,期初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期初尚未收回的账款。如果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仍然在借方,则反映期末尚未收回的账款,还是资产类账户;如果期末余额出现在贷方,说明本期多收了,多收部分就转化成预收账款,变成负债类账户了。

类似的情况在很多账户都存在,如“应付账款”等反映往来账项的账户以及“待处理财产损溢”等双重性账户,都应该根据它们期末余额的方向来确定其性质。如果余额在借方,就是资产类账户,反之,如果余额在贷方,就是负债类账户。

3、在资产类账户中,有些其设置的目的(用途)是备抵调整某些账户的,其结构与被调整账户的结构相反,余额在贷方。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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