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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能否兼任出纳公司的会计和出纳可以一个人吗

发表时间:2024-07-27 17:18:22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法》有明确规定,从事出纳人员不可以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不少小公司为节约人员成本,还是选择铤而走险,登记挂名时,是两个不同人的名字,而实际操作时,却是让同一人身兼两职。随之而来的则是不小的「财务隐患」。举个例子:会计可能把员工报销的200元做账记成400元;员工找出纳拿钱时,即会计本人,只给了员工200元;那剩下的200元,直接进了那个会计兼出纳人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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