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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中销售使用过的汽车如何做会计处理

发表时间:2024-07-27 20:23:56 来源:网友投稿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售价÷(1+3%)×2%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期末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计算。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按税法规定,没有抵扣的政策)的设备

增值税=售价÷(1+4%)×4%÷2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按4%计算)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减半缴纳)

营业外收入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或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企业的缘故,没有抵扣,比如取得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售价÷(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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