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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暂估入库会计准则

发表时间:2024-08-14 20:14:44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在采购物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货物已到,但发票账单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到达的情况。

为保证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的一致性,暂估入库便是常用的一种方法。《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对材料采购科目描述如下: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若暂估存货跨年并已销售,其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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